法院公告2020-10
本院于2020年9月7日以(2020)粤0605破申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佛山市海之岛光电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佛山市柏施特电气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9月 21日指定广东金纳律师事务所为佛山市柏施特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10
2020年8月27日,本院裁定受理了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陶瓷工业(集团)公司原料供应中心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广东金纳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2020-09
2020年7月28日,本院裁定受理佛山市溢民家具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广东金纳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佛山市溢民家具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10月15日前,向佛山市溢民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人:林桐生、彭利,联系电话:13380206698、1392314060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四路广佛电商城2栋北区10层,邮政编码:52800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