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公告 | 佛山市顺德区顺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顺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14日作出(2026)粵0606破申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佛山市顺德区顺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顺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8月26日作出(2026)粤0606破69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天伦(佛山)律师事务所为佛山市顺德区顺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实现企业自救重生,充分发挥顺成公司核心资产的经营价值,盘活商业资产,尽可能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面向全社会公开预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就预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预招募公开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顺成公司基本情况,明确预招募的原则、条件、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预招募公告。本预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适用。

(二)本预招募公告中所属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对尽职调查过程中知悉的顺成公司信息保密,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三)本预招募公告仅为意向投资人提供参考,本预招募公告和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意向投资报名书》均不构成要约或承诺,本招募公告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四)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报名期限内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的可能。目前顺成公司尚未向顺德法院递交重整申请,顺德法院最终是否受理顺成公司的重整申请,顺成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等也存在不确定性。

(五)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中止或撤回或延长本次预招募,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相关风险由投资人自主判断、自行承担。

二、顺成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顺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曾用名:顺德市顺成房产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顺成房产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顺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28009934XH

法定代表人:黄秋虹

注册资本:1053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1999年6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社区南国东路30号顺成大融城购物中心二楼2068之二(住所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黄秋虹,认缴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94.97%;郑雪儿,认缴出资53万元,持股比例5.03%

(二) 主要资产情况

顺成公司核心资产为其名下①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近良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国东路顺峰购物新天地的商场(即南国东路30号顺成大融城购物中心,下称“顺成大融城”),建筑面积97646.74㎡,具有抵押、查封登记,顺成大融城毗邻顺峰山公园,交通便捷、周边配套成熟,是顺德区内规模较大的商业综合体;②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青云广场四期的空置地块,使用权面积11559.74m²,具有抵押、查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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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心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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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核心资产外,顺成公司名下还登记有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近良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国东路山岚水岸花园一期商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近良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安A区环市路3号地集贤楼、继贤楼、继业楼,南国东路A区愉景花园绿翠庭、倚翠庭的住宅、写字楼、铺位、车库等不动产一批,管理人正在调查核实其实际产权情况,具体资产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2.其他资产情况

根据管理人掌握的资料,顺成公司名下共有2项机动车登记的记录,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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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顺成公司概况仅供参考,重整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三、招募目的

本次预招募旨在全面征询市场意向、广泛征集符合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为后续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组织债务人与投资人谈判奠定基础。通过预招募,管理人拟掌握市场对顺成公司重整价值、投资方案及报价的初步反馈,为正式重整投资人招募及重整方案制定提供依据。


四、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或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且不负有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符合全部报名条件。联合体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需说明成员组成、分工及权利义务。

(四)意向重整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重整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五)投资人需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报名保证金的作用与范围:意向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后,方可对顺成公司开展尽职调查;该保证金同时约束意向投资人如实报名、诚信参与预招募及后续正式招募程序,直至重整投资协议签订阶段。

(六)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五、招募流程

(一)注意事项

1.本次为预招募,管理人、顺成公司在预招募阶段不与意向投资人签署具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协议,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方案、报价予以登记并严格保密。预招募结束后,管理人将视情况启动正式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正式程序的具体条件、流程及保证金等安排届时另行公告。

2.投资人应充分知悉并理解,顺成公司现处破产清算程序中,本次预招募所涉信息仅供投资人初步判断参考,不构成管理人或顺成公司对投资风险、回报的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人须自行评估投资风险并独立作出投资决策。投资人如有重整投资意向,可将重整方案提交管理人评估,最终能否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由法院进行裁定。

3.本公告所涉顺成公司的资产、经营、权属、土地利用、规划指标、政策适用及其他一切信息,管理人均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或承诺;相关情况以管理人核实及审计、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报告、不动产登记机关的登记记载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最终核定为准。投资人应自行向有关主管部门查询、核实并独立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作出任何保证。

4.本次预招募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招标投标活动,其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17:00前(以投邮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招募不接受现场报名。

2.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1)邮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3号九鼎金融中心2222室广东天伦(佛山)律师事务所

(2)收件人:黄律师、何律师

(3)收件电话:13318335283、13318335687

(4)报名邮箱:scqyglr@163.com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及完整。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投资人公章。具体包括:

1.报名意向书(包括主体介绍及作出报名参加顺成公司重整投资人预招募的真实意思表示);

2.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核心资产证明、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3.投资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或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的承诺;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5.报名保证金支付凭证(人民币壹佰万元,备注用途及报名人名称,收款账户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顺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账号:2013012839200573060);

6.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7.保密承诺函。

投资人可通过联系管理人索取相应报名文书模板,文书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投资人实际情况确定。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未收到有效报名材料。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投资人预招募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得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形式审查

管理人将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审查,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投资人符合报名条件,并出具《资格入围通知书》;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个工作日的补正期。尽职调查期间不因投资人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

(五)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递交报名材料并获得管理人初步审查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签订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顺成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及顺成公司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帮助。意向投资人开展尽取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尽职调查时间为20天,自管理人发出《入围通知书》之日起算。尽职调查期满,意向投资人决定投资的,需在管理人发出《入围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如届时评估报告尚未出具的,可以顺延至评估出具之日起1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报价、经营方案、资金来源等)。 

六、其他说明事项

(一)管理人在收到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案客观情况,围绕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查,并同步将本次招募的相关情况呈报顺德法院审查。

(二)报名保证金的退还:1.意向投资人书面自行撤回报名或明确不参与投资、且无违反保密义务等约定的,保证金无息退还;2.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管理人有权依法另行主张损失赔偿。

(三)本次预招募公告所列明的顺成公司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所述信息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发布之后,如顺成公司相关资产或数据等发生变化的,应以各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的情况为准。

(四)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效力。

(五)各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重整过程中发现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管理人将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预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管理人无需对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七)投资人在本次预招募阶段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等,在本案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八)本招募文件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预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预招募的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预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九)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预招募期届满之日止,管理人将接受各意向投资人的咨询。

咨询电话:15918030339、13827776553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7:30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项目重整。

 

 

佛山市顺德区顺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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