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瑞南方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20日作出(2026)粤06破申36号决定书,决定受理佛山市国瑞南方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瑞南方公司或债务人)的预重整申请,并于2026年9月30日作出(2026)粤06破申36号之一决定书,决定选任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担任国瑞南方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盘活债务人名下开发的佛山市禅城区国瑞升平里项目(以下简称国瑞升平里项目或项目)、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临时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开放式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国瑞南方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尚未进入重整程序。本次招募旨在广泛引入社会资本,投资方式不限。意向投资人可结合项目情况和自身优势提出投资方案,具体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投资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2.本公告所披露的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替代意向投资人自行开展的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信息承担保证责任。本公告不构成要约,对临时管理人及意向投资人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3.临时管理人有权视预重整程序进展及报名情况,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并另行通知或公告,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4.意向投资人应独立作出价值判断,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及项目现状进行投资,接受项目中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视为对本次招募程序的确认。
5.本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二、债务人及项目概况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国瑞南方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3333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30383933X7,法定代表人为吴海兵,登记机关为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为佛山市禅城区汾宁路54号首层之一,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主要资产情况
国瑞升平里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宁路、升平路一带,总用地面积约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国瑞南方公司在执行程序中被查封房产185套,评估价值为127920300元;其他财产为在建工程,暂未评估价值。
(三)项目投资价值
1.区位优势突出。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宁路、升平路一带,为佛山市重点三旧改造项目,地处禅城老城核心区域。项目距佛山市政府约3公里、禅城区政府约2.5公里,毗邻东方广场、东方新天地,距岭南天地约1.5公里,临近祖庙商圈、季华路商圈。周边人口基数较大,中高消费人口占比较高,商业消费支撑较强,具备老城核心区域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区位价值。
2.资产体量大、业态完整且稀缺。项目总用地约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业态涵盖商铺、住宅、公寓及车位。项目以仿古建筑、岭南小镇为产品定位,与周边传统商业体形成错位竞争,是禅城老城核心区稀缺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资产。
3.运营基础已形成,续建盘活投入相对可控。项目一期商业街区已竣工并投入运营;二期购物中心已封顶、底商盒子已竣备,部分工程未完工。相比新建项目,续建投入和周期相对可控。完成续建竣备后,项目可实现整体竣工运营,通过引入专业商业运营机构优化招商,出租率、租金水平及商业活力具备提升空间。
三、投资方式
本次招募为开放式招募,投资方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受让股权或增资等方式进行权益性投资;提供项目续建共益债融资;收购项目资产等;或者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投资方式。
但本次招募不接受单纯财务投资人、单纯共益债投资人、单纯资产收购人报名。意向投资人应当以重整投资人身份参与国瑞南方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程序,并主导或实质参与国瑞升平里项目续建、招商、运营及债务重组,提交全面、可行、可持续的项目运营方案。
投资方式的具体投资金额、交易结构、支付安排、投资范围、债务处理、经营方案及退出方式,由临时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沟通,并在投资协议、预重整方案及后续相关法律文件中明确。
如有意向做共益债投资人的,共益债融资金额、计息规则、拨付节点、付息安排、还款期限等事项,由双方协商并在最终签署的《共益债投资协议》中确定。不接受仅提供共益债融资而不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项目续建运营的报名。
四、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能够在约定期限内足额提供投资资金,并按临时管理人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具备与国瑞升平里项目相匹配的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或房地产项目续建及招商运营管理能力,制定全面的项目运营方案,运营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并与重整计划、投资协议相衔接;
4.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自愿遵守本公告及后续投资协议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配合人民法院与临时管理人的监督;
6.临时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本人签字捺印):
1.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投资方案(应明确拟采用的投资方式、投资范围、投资金额、出资安排、还款安排及其他主要条件)及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定位与业态规划、续建方案及资金安排、招商运营方案、运营团队配置、运营目标及现金流预测);
2意向投资人出具的保密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
3.意向投资人出具的近3年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限制高消费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
4.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以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本公告发布后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内部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本次投资的决议文件;自然人报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主营业务及核心竞争优势、资产负债、产业背景等信息;
6.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等)及《资金来源合法承诺函》;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另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自然人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7.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的,应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因成立时间较短没有年度数据的,应提供最新一期财务报表及其控股股东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
8.缴纳报名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9.运营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团队名单及履历、历史运营项目案例、招商资源、商管合作协议;
10.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由牵头投资人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及联合报名合作协议;各成员均需提供前述各项资格证明材料;
11.意向投资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将全部报名材料装订成册,逐项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全部联合体成员均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由牵头投资人汇总提交全部报名材料。以联合体报名的,未经招募方同意不得增加、减少或变更联合体成员。意向投资人如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或逾期提交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人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招募过程中知悉的债务人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六、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11月5日17:30前,至本公告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或邮寄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提交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请合理预留邮件在途时间),并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付款时请注明“国瑞南方公司预重整报名保证金”。未按期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未完成报名。前述报名期限届满后,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延长事项将通过补充公告方式对外公示。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奇槎小区东路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刘律师、高律师、黄律师,联系电话:15338322909、18029363313、13928232813。
3.保证金缴纳账户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案临时管理人账户尚未开立,敬请各意向投资人于报名前另行咨询临时管理人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二)报名前的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本次报名前,应对国瑞南方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了解国瑞南方公司预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除投资方案之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意向投资人参与尽职调查的,应向临时管理人申请尽职调查并提交保密承诺函,并在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对国瑞南方公司完成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将协调债务人全面配合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在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之后,不再重新安排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和编制报名材料所需的费用,并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所取得的任何信息用于参与本次招募之外的任何目的。意向投资人未履行保密承诺函内容的,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遴选及相关安排
1.仅有一家适格意向投资人。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且投资方案符合要求的,由临时管理人协助债务人与该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运营安排等具体投资事项,并根据谈判结果决定是否确定为预重整阶段的投资人。
2.有多家适格意向投资人。如有多家适格意向投资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报名材料且投资方案符合要求的,临时管理人将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综合投资方案、投资金额、资金到位时间、运营方案可行性、运营能力、交易可行性、项目盘活效果及债权人整体利益等因素,视情况安排遴选(必要时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具体遴选规则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本案重整投资人依照法律规定确定。
(四)签署协议
投资人确定后,其应根据临时管理人或管理人的要求签订相应的投资协议,并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向临时管理人或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缴纳方式另行通知)。相关投资协议及投资方案将依法定程序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并报人民法院备案或批准。
(五)保证金的处理
1.意向投资人在缴纳报名保证金之后、参与遴选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临时管理人放弃竞选资格的,或参与遴选但未被确定为投资人或备选投资人的,临时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或结果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如被确定为投资人后,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投资协议或投资方案经确定或批准后,履约保证金依约自动转化为投资款(不计息)。
3.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拒绝或未按时签订投资协议的,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拒绝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若人民法院最终未裁定对国瑞南方公司进行重整,或虽裁定重整但相关方案未获法定程序通过等非因投资人原因导致本次投资无法实现的,投资人可申请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材料制作等费用),由其自行负担。
2.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案件进展决定调整、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延长报名时间或发布补充、变更公告,并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公告的权利。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如有变化,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3.临时管理人系依法履行职责。意向投资人及投资人因参与本次招募及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除临时管理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由其自行承担。
4.本公告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奇槎小区东路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刘律师、高律师、黄律师;
联系电话:15338322909、18029363313、13928232813。
热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与本项目投资。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瑞南方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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