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工作入选!广东高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事例

  近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

  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事例。

佛山中院

  搭建重整投融资平台、

顺德法院

  创新困境企业监测预警机制入选!

  带你一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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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公司破产重整机制 打造大湾区重整中心最强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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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探索完善公司破产重整审判机制,推动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庭外重组中心等平台,积极拯救困境公司,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激发市场经济创新活力,努力打造湾区世界级重整中心最强引擎。


一是守护先进技术,倾力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广东高院出台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意见,对具备技术优势的困境企业,通过重整将企业先进技术转化为先进生产力;对技术落后的传统企业,通过重整升级技术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在全球挤出吹塑设备市场龙头企业考特斯机械科技公司重整案中,佛山顺德法院创新困境企业监测预警机制,定向引入行业龙头企业投资,推动从破产清算转重整成功,避免10余个国家的客户和170多家供应商受波及。


二是强化府院联动,全力保企业保民生保稳定。针对房地产、医疗、教育等涉众涉稳涉民生行业破产案件,坚持“能重整不清算”理念,依托党委政府调动各方资源,千方百计促进企业重整成功。在益田集团御龙府项目重整案中,深圳中院联合政府工作专班,引入国企投资平台以同行业最低共益债借款利率募得12亿元,盘活涉1900户业主的旧改“烂尾”项目。积极推进“1+1+N”执破衔接工作机制在中、基层法院全面落地。2024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企业46家,通过“执破衔接”安置企业职工2.17万人,盘活土地、房产等不动产近1100万平方米。


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奋力推动上市公司转型升级。联合破产管理人协会、金融机构共同发力,整合产业投资、金融服务、法律、会计等多方资源,推动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庭外重组中心,广州中院成立企业重整平台,深圳福田法院推动成立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佛山中院搭建重整投融资平台,集项目推介、交易撮合、评估询价、拍卖物流等功能于一体,助力困境企业“造血再生”。目前,该平台已关联53家机构,进驻配资方、投资人、管理人用户277个,累计帮助20家破产企业通过公开渠道招募投资人并重整成功,引入社会投资32.9亿元。


四是深化跨境破产协作,打造大湾区企业重整中心。积极探索粤港澳三地破产审判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广东高院先后出台三个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深圳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首批跨境破产协助试点法院,并审理同意全国首例香港企业森信洋纸公司向内地法院提出的认可和协助香港破产程序申请。广州中院审结南方石化集团等10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引入10亿元共益债盘活境外油田资产,建设工程债权、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等均100%清偿,保住1100余人就业。


该模式通过不断创新破产审判机制,优化审判流程管理,充分发挥挽救困境企业、出清企业风险、实现优胜劣汰的重要作用,对发展新质生产力、保民生保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针对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通过多种平台扩大引资面、丰富重整模式,依法促成名家汇、康美药业、广州浪奇、广田集团、雪莱特光电、榕泰实业等10余家上市公司重整成功,稳住就业岗位5万余个,安置职工6万余人。


来源: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点击跳转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