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援助资金监管工作委员会正式设立并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

12月24日,援助资金监管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顺利召开。我会会长陈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景平、副会长陈燕华、监事何深乘,援助资金监管委主任陈晓明,副主任梁健冬、董向阳、吕敏浩,秘书长罗若闻以及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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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伊始,陈刚会长强调了援助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委员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期望,勉励全体委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推动援助资金监管机制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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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与会委员依次进行自我介绍,增进了委员间相互了解。随后由刘景平、陈燕华副会长重点讲解《破产案件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和《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并就相关规定的制定背景进行了说明,进一步明确委员会职责与工作规则。


紧接着,陈晓明主任就2026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与会委员展开讨论,初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与方向,推动援助资金监管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何深乘监事表示,监事会将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关注援助资金管理与使用各环节,协同促进相关机制规范、高效运作,切实保障制度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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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就委员会职责、工作规则及2026年度计划等核心事项达成重要共识,为后续援助资金监管工作的规范开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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