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破产企业消防安全常态化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破产企业消防安全常态化防范工作的通知


全市破产管理行业同仁、全体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


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近年来,全国范围内企业火灾及爆炸事故频发,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近日湖南浏阳“5·4”烟花厂爆炸事故便是一例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排查安全风险,切实强化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广东省也迅速召开全省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坚决防范破产企业消防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破产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破产企业虽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但其厂房、仓库、生产设备、危化品储存区域、档案资料等资产的消防安全管理丝毫不能忽视。各会员单位必须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抓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二、聚焦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突出风险隐患

各会员单位要结合近年事故暴露的典型问题,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并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重点做好以下方面:

(一)严管违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近年河南安阳、浙江金华、山东威海等多起重大事故均因违规电焊引发。各管理人要严查破产企业内所有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清理周边易燃物。严禁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切割、焊接作业。

(二)严查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及装饰装修材料。冷库、厂房改造等场所使用的聚氨酯泡沫等易燃保温材料,一旦起火会迅速蔓延并产生剧毒烟气。各管理人要重点排查破产企业内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保温材料的冷库、彩钢板房等,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或拆除,坚决杜绝此类材料成为火灾“加速器”。

(三)严格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烟花爆竹、化工原料、油漆稀料、液化气罐等物品违规储存是爆炸事故的主要诱因。各管理人须对破产企业留存的所有危险品进行彻底清查、分类登记,严格按照规范存放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禁超量储存、混存混放。

(四)全面排查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检查灭火器、消防栓、自动报警装置、应急照明灯等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对已停产的厂房仓库,要落实断电管理,定期巡查老旧线路,防止线路老化短路引发火灾。

(五)加强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电线,严禁私拉乱接,对继续使用的用电设备进行绝缘检测,排查过载发热隐患。严禁在禁火区域使用明火,食堂等用气场所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六)强化在营场所人员密集区域管控。对仍在经营的破产企业(如酒店、商场、餐饮、生产车间等),要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监控系统运行及员工应急处置能力,杜绝“三合一”“多合一”等违规现象。员工宿舍不得与生产、仓储场所混用。

(七)规范外租外包场所安全管理。对破产企业资产中出租给第三方使用的厂房、仓库、商铺等,管理人须核实承租方资质和消防安全条件,纳入统一安全管理,严禁以租代管。要督促承租方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包括终止租赁合同)。

(八)开展常态化安全宣教和应急演练。各会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警示教育及应急疏散演练,确保员工“会报警、会疏散、会扑救初起火情”,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管理人自身团队也应具备基本的消防检查和应急指挥能力。


三、压实责任,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落实主体责任。管理人应在接管后尽快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对仍在经营的破产企业,要督促实际经营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完善日常巡查。安排专人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对发现隐患实行“登记—整改—销号”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不留盲区。

(三)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遇火情等突发险情,第一时间报警处置,并报告相关部门,科学有序组织疏散及初期灭火。


四、强化信息报送与联络机制

各会员单位如发现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突发险情,应立即报告属地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及承办法院,依法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同时本会报备。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请各会员单位及全体从业人员高度重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将消防安全要求融入日常管理各环节,切实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破产企业财产安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