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关于选定佛山市高明区八达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关于选定佛山市高明区八达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公告


(2022)粤0608破3号之一

本院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选定佛山市高明区八达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截至2022年5月15日24时,共有五家管理人机构向本院提交了报名材料,分别为佛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广东禅都律师事务所、佛山市鸿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广东天伦(佛山)律师事务所。经本院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评审选定,选定佛山市鸿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正选机构,确定为佛山市高明区八达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选定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为备选机构,在佛山市鸿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不能履行职务时作为佛山市高明区八达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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